有的時候 人常在不經意的情況下 做了自以為無所謂的事
但往往這樣的事情 就很有可能會讓人從此被冠上了記號
今天 我無意間的發現 在我出國時
有人用了我公司的outlook 發了MAIL
說真的 一瞬間 我真的火大的想罵人
但是我還是迫使自己冷靜
我詢問了資訊人員
得到一個結論 就是這個人並沒有輸入我的密碼
但是 使用我的OUTLOOK時 是可以寄信的但不能收信
因此 我降低了些許怒氣
但我仍然沒有辦法原諒
必竟 在我回國後 我並沒有被告知這樣的事情
而且 代理別人的工作的權限 應該僅止於公事
但 現在她這樣的行為 很嚴重的侵犯了我的隱私
I just think that you can use my computer not my life.
My name be used to mail to someone who I don't know.
現在的我只認為
不會尊重人的人 就沒有被尊重的權利
雖然真的很氣
還是順便學一個單字吧
.esteem. []
n. 尊重,敬重
v.t 尊重,尊敬,珍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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沒錯...那種感覺真的很討厭 好歹...事後也要說一聲丫 以為人不知鬼不覺嗎 卻忘了卜學亮的名言了 「走過會留下痕跡 」
氣的是.. 我早上跟她說的時候 她一開始還說:沒有..我沒有 我只好說 :都在寄件備份裡 她才說:對不起 我說我本來想說妳都要離職了 本來不想說的 但是我沒辦法忍 她竟然還說:那是一定要說的 不用忍.... 天啊... 是我的錯嗎? 我真的要氣瘋了
基本上... 電腦不應該借人家用拉~ 至少我們公司是這樣規定... 所以不會有outlook被借用的問題... 不過在工作上就算再好的同事都應該避免... 這算是保護自己的方法...
要是可以..我也不想借啊 只是..沒辦法..她要用我的電腦才能做事 老闆不肯多花錢 只好自己認倒楣 我現在只要看到她 就覺得一肚子火 真想找人打她...
這我可以幫妳... 要留哪一隻腿...
真的可以嗎? 那麼... 二條都不剩...